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序號 |
內容 |
說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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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項目名稱 |
蒙城路東3-6號樓18、19門倉庫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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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項目編號 |
2018CLCJ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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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合肥城改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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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18年5月24日9:00始至2018年 6月13日17:00止。 2.網絡一次性報價期:2018年6月14日9:00至10:00止, 網絡一次性報價期截止后立即進入優(yōu)先權行使期,優(yōu)先權行使期截止時間至2018年6月14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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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出租標的 |
層數(shù) |
結構 |
參考面積(㎡) |
證載 用途 |
租期(年) |
免租金裝修期(天)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履約保證金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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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路東3-6號樓18、19門倉庫 |
/ |
/ |
80 |
/ |
3 |
30 |
3.84 |
成交后前三個月租金總和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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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權屬情況:無房產證和土地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2.標的配有卷閘門2扇和獨立電表,無水表。 3.免租金裝修期為租期外給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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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證載用途及《合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合肥市服務業(y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2.標的房屋用途為倉儲,房屋位于商住樓,嚴禁在上述房屋內經營餐飲業(yè)態(tà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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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報名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及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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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對意向承租人的特別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完成報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標的面積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參考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及與他人合作經營。 (四)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五)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六)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七)《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八)承租人自《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移交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合同簽訂后,委托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人。 (九)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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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無遞增。先支付后使用;履約保證金與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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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承租人確定方式 |
本項目采用網絡一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除涉及優(yōu)先權人未放棄行使優(yōu)先權的情形)。 注:1、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2、同等價格下,原承租人可在優(yōu)先權行使期內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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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項目報名及競價 |
(一)注冊程序 意向承租人須完成注冊手續(xù)方可參與本項目報名,注冊不收取任何費用。 ①注冊網址:http://www.hfztb.cn/HY/; ②現(xiàn)場審核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服務大廳企業(yè)信息登記窗口; ③注冊咨詢電話:0551-66223841,66223842。
(二)報名及競價程序 (1)登錄:完成注冊及現(xiàn)場審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hfztb.cn/HY/)。 (2)報名:進入系統(tǒng)后,點擊“網上報名”,在“報名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新增”按鈕進行報名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報名。報名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注冊時提供的銀行賬戶一致。 (3)繳費:意向承租人報名成功后須通過之前填寫的己方賬號采用轉賬的方式繳納報名標的對應的競價保證金,不得通過現(xiàn)金匯款方式繳納競價保證金。 (4)查詢: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陸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tài)。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lián)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66223830、4009980000)進行反饋。 (5)競價:保證金狀態(tài)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在網絡一次性報價期內進行報價。因保證金未按規(guī)定繳納成功或保證金未及時查詢,造成意向承租人無法參與競價的,后果自負,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責任。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參與競租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報名及保證金繳納手續(xù),方可進入競價系統(tǒng)行使優(yōu)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yōu)先權。競價流程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競價須知。
入庫辦理請參見本項目電子附件《產權操作交易手冊》中“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yè)庫注冊流程”,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時辦理入庫手續(xù)導致無法報名的,責任自負。意向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報名及保證金繳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重要提示:請使用IE9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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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競價保證金支付 |
競價保證金支付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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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開戶行: |
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賬號: |
76700188005501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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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意向承租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使用企業(yè)庫注冊時提供的銀行賬戶,向出租標的對應的保證金繳納賬號足額匯入競價保證金; 2.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 3.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shù)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xiàn)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報名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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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競價保證金處置 |
1.按公告要求確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承租人后5工作日內辦理退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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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業(yè)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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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39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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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與委托方均應按第一年實際月租金10%的標準一次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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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況造成項目無法履約須重新組織公開租賃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1)超過規(guī)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 (2)領取《成交確認書》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承租資格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 (4)經有權部門查實存在影響成交結果的違法行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無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上述競價保證金優(yōu)先抵扣本次租賃行為中交易雙方的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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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四)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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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聯(lián)系方式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李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264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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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庫注冊 |
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841、66223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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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王工,聯(lián)系電話: 0551-66223920、66223705(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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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
4009980000,0551-6622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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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二:標的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1:
網絡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一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2、網絡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凡進入網絡競價大廳參與競價的意向方均視同已仔細閱讀了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并同意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要求。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tǒng)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就本項目發(fā)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報價流程
(1)系統(tǒng)分為一次性報價期及優(yōu)先權行使期。一次性報價期內意向方可以填寫己方對意向標的心理價位,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
(2)在一次性報價期內,意向方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報價。最終價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報價為準,修改前的報價及撤回報價為無效報價。
(3)一次性報價期一旦結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報價。一次性報價期結束后,系統(tǒng)將向所有意向方公開全部最終報價。競買人須謹慎報價,所報價格須合理且具有足夠競爭性。意向方不得以報價填寫錯誤、未及時提交報價等原因否認最終報價結果。
(4)成交結果確認:
①如該競價標的無優(yōu)先權人,一次性報價結束后將以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成交人,競價結束。
②如該競價標的存在優(yōu)先權人,則系統(tǒng)進入優(yōu)先權行使期:
a、如一次性報價期內有意向方報價,優(yōu)先權人一旦行使了優(yōu)先權,則優(yōu)先權人則以當前系統(tǒng)最高報價確定為成交人,競價結束;如優(yōu)先權人在優(yōu)先權行使期內未行使優(yōu)先權,則按照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成交人,競價結束。
b、如一次性報價期內無意向方報價,優(yōu)先權人一旦行使了優(yōu)先權,則優(yōu)先購買權人以標的底價確定為成交人。如優(yōu)先權人在優(yōu)先權行使期內未行使優(yōu)先權,則項目流標。
優(yōu)先權人一旦行使優(yōu)先權,不得撤回。
注: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是指最終最高報價有且僅有一人的,則確定該競價人為成交人;如最終最高報價不少于兩人的,則按照提交報價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提交最終最高報價時間最早的競價人為成交人。
(4)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意向方可通過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統(tǒng)。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按規(guī)定程序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5、免責條款
(1)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報名和申請競價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yōu)先權,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2)意向方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遵守《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每個賬戶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未生成有效報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未生成有效報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5)因委托方來函終止(中止)項目的,系統(tǒng)當前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成交依據。由此造成最高報價人未能成交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6、異常情況處理
(1)競價系統(tǒng)中的內容與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內容不一致時,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修改競價內容、終止(中止)競價、否決競價結果,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可恢復競價、重新組織競價或重新公告。
(2)競價結束,競價結果經核查有誤,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項目,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可恢復競價、重新組織競價或重新公告。
(3)若出現(xiàn)本須知第5條第(4)款所述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項目,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可恢復競價、重新組織競價或重新公告。
7、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2: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 同 簽 訂 地 點:
合 同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 間 數(shù)
建筑面積 m2 租賃用途
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服務業(y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整。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 元),乙方應在接收房屋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fā)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首年租金為人民幣: (¥ 元)。遞增情況 。
(二)乙方將租金繳至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定的方式進行支付。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首期租金,計: (¥ 元),租金每 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3、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甲方。
2、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3、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甲乙雙方現(xiàn)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jiān)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2、如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xiàn)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甲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甲方按現(xiàn)狀提供租賃房屋現(xiàn)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jiān)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huán)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xù)。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yè)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乙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yǎng)、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jiān)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甲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乙方須書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xié)調好與其他業(yè)主以及物業(yè)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參加新一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yè)開發(fā)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與他人合作經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 (¥ 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 50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
2、甲方未及時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維護,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元)。
4、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元)。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3、租賃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剩余租期總租金的 %。
4、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交租金外,每遲付一天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乙方承租期內發(fā)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第十三條:乙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fā)生因乙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guī)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fā)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乙方重大違約行為,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合肥市公共資源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合同簽訂地點: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相關部門備案 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